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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一学生在校玩耍受伤 10个月后查出股骨头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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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100 | 回复1 | 2018-1-4 10:5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阜阳一小学生在学校和同学玩耍时不慎受伤,10个月后在医院诊断为左股骨头坏死,经鉴定为9级伤残。为讨个说法,孩子的父母将学校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学校承担该学生损失的70%。

  豆豆(化名)是阜阳市颍上县某小学的学生。 2015年3月,豆豆和同学在学校里玩耍,几个孩子提议玩“叠罗汉”,豆豆被压在了最下面。

  正当孩子们玩耍时,被压在最下面的豆豆突然哭喊说自己腿疼。老师赶到后,通知了豆豆的父母来学校。起初,父母并没有把豆豆的伤当回事,以为他的腿只是被压疼了。谁知过了几个月,豆豆始终说自己的腿疼,家长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事发10个月后,豆豆被家长带到医院做检查,经诊断他的左股骨头坏死,需要手术治疗。做完手术后,家长带豆豆做了鉴定,结果为九级伤残。于是,豆豆的父母将学校告上了法庭,要讨个说法。

  说法:学生玩耍被压 学校有责任

  法院认为,豆豆的受伤时间至医院诊断为左股骨头坏死的时间为10个月。虽然,豆豆左股骨头缺血性坏死与外界暴力作用损伤了股骨头血管存在因果关系,但证据不能直接证明“外界暴力”的唯一性,可也不能完全排除豆豆在学校被压的行为与“外界暴力”之间的关联性。同时,豆豆在校被同学压哭、喊腿疼的情形,学校有一定的责任。最终,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由学校分担损失的70%,赔偿豆豆近14万元。(阜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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